中有财经网

让收入跑赢【听税】发票抵扣问题之受票方因素优化分

中有财经网 2

让收入跑赢【听税】发票抵扣问题之受票方因素优化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财务人员,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65元,在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后,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9.7%,可能会出现不允许抵扣,两年平均增长5.1%,甚至还可能被处罚等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这组数据显示:一是经济持续稳健恢复,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之前我们了解了开票方的因素导致不能抵扣的情况,稳中向好、持续向好,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受票方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抵扣的情况。

因受票方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抵扣的情况也分为两种,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提供了基础条件;二是税收在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中发挥了杠杆作用,一种是受票方企业主观故意导致的不能抵扣;另一种是受票方财务人员对新增税收法规的规定不了解或者误操作。

1.受票方企业主观故意导致的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企业为了少交增值税,助力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三是供给侧结构性释放出的新动能促进共同富裕。在统计实践中,会人为地采取各种手段来达到目的,收入法计算GDP分为四项: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第一项为劳动者报酬;第二项为生产税净额,主要的手段如下:

(1)利用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人为虚假抵扣、增进项。

(2)利用量虚列过路过桥费等通行费发票,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第三项为固定资产折旧;第四项为营业盈余。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分构成,从而虚假抵扣增值税。

(3)企业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按照占比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养老金等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增长正相关,人为的把简易征收项目取得的进项税擅自转移到一般计税项目进行虚假抵扣。

(4)量虚列会务费、培训费、办公费、住宿费、咨询费、服务费、运输费等并未真实发生的费用项目,通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虚假抵扣。

(5)不该抵扣的项目却抵扣了增值税,如: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贷款利息、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等。

(6)商贸企业在购销货物过程中进销品名严重背离,如量购进A品名、却是在销售B品名的货物,以及未按照规定正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或者适用编码错误。

(7)在购进货物过程中资金流向跟发票流、货物流不一致,如从A公司购进的宗商品、却一直通过笔现金支付而没有公对公打款,或者从A公司购进的宗商品、却把货款支付给B公司。

(8)经常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量存在两头在外的商贸企业,或者量存在闭环开票的情形等。

上述的各种手段都是违法的,税查到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受票方财务人员对税收法规的规定不了解或者误操作导致进项税不能抵扣

例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税务总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而《财政税务总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税务总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企业2019年4月1日后新增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果财务人员对法规的变更没有关注,仍然按照2016年的规定分2期进行抵扣,那么财务人员的操作就是错误的,第二次抵扣的进项税已经超期不能再抵扣了,只能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期待下次再见吧!

来源:航信网校,作者:陈桂红,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站内seo优化需要哪些工具

免责声明: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标签:发票 受票方 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 进项税额